自2020年初,银保监会首次提出推动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以来,针对保险中介的监管愈发严厉。这年5月,银保监会下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将保险中介市场参与主体业务、内控、营销及风险等情况纳入整治工作。另据普华永道统计,2020年,250家保险中介机构收到436张罚单,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达3672.12万元,同比增长49.39%。
时隔1年后,在2021年1月12月,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下称《监管办法》),并废止了2007年4月制定的《关于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
对比上述两份文件,《通知》内容较为简单,主要是涉及“建立保险中介业务和财务管理软件”和“加强保险中介业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等两个目标;而《监管办法》共6章36条,对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并给出原则,“保险中介机构信息系统应能够及时、完整、准确记录财务、业务、人员情况,实现与合作保险公司的系统互通、业务互联、数据对接,能够生成符合监管要求的数据文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与保险中介监管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监管办法》还指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这条要求被认为是“一票否决”,或会淘汰一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一些保险中介机构,提升保险中介机构的技术门槛,是监管部门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所迈出的一大步。
01.保险中介数量或会大幅减少
相比世界保险中介格局生变,国内的保险中介格局虽经30多年发展,依然保留着“小散乱”的原生态。
据银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姜波此前分享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公司5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665家(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71家,保险经纪机构497家,保险公估机构39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约1200万名。
可以说,多达3.5家保险中介机构,一方面助推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但一方面目前保险中介市场格局是难以匹配这种市场地位的。
因此,监管部门提出要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虽然没有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但保险中介数量大幅减少应该是主要目标之一。
而此次《监管办法》大幅提升技术门槛,并把3.2家兼业代理机构纳入对象,让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中介机构主动退出或被动退出的意图非常明显。
02.进一步推动产销分离趋势
相比保险公司直销渠道,保险中介渠道贡献了行业的绝大多数保费收入。
据姜波此前透露,2019年,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42963.471亿元,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37407.54亿元,占总保费的87.07%,同比增长10.91%。其中,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10162.19亿元,占比76.21%;人身险公司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27245.35亿元,占比91.96%。
保险公司负责生产保险产品,保险中介机构负责销售保险产品,这种产销分离的格局是得到监管认可的,也是符合业内发展趋势的,还能消费者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保险业是线上化进程缓慢的行业,但在内部,保险中介机构的整体线上化又是滞后于保险公司的。
因此,保险中介机构要适应保险业线上化和产销分离趋势,就必须提升自身的信息化水平,否则就很容易被淘汰。